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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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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3年中秋、国庆节点 进一步严明纪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2 作者: 浏览次数: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全校各单位:

    中秋、国庆将至,为坚守节点、上下联动做好节日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现就相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师生管理教育,落实纠治“四风”主体责任。各单位要提高站位,切实担起节点纠治“四风”问题的政治责任,提前谋划、系统部署节日纠治“四风”工作。认真开展警示教育,节前要组织党员干部和教职工学习近期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上级公开通报的有关典型案例,落实通报精神,坚持关口前移,让党员干部学纪、明纪、守纪。强化引领示范作用,各级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要大力弘扬新风正气,把弘扬时代新风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结合起来,与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结合起来,与发扬本单位优良文化结合起来,不断涵养优良校风学风。

    二、多管齐下贯通发力,严防节日“四风”突出问题。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特点,将纠治节日“四风”放在突出位置,坚决防范公款吃喝、在隐蔽场所违规吃喝,利用快递、电子手段收受礼品礼金,公车私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四风”突出问题。各职能部门要立足单位职能,加强对相关政策的宣贯,强化对“天价”月饼、蟹卡蟹券、商品过度包装、“舌尖上的浪费”、违规使用公车及违规使用经费等问题的监督检查。持续落实监督主体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强化各监督主体间沟通交流、研究会商、分析研判,不断增强监督效能。

    三、严肃执纪问责,从严从快查处节日“四风”问题。各二级纪委、纪检工作负责人要发挥“贴身”监督的优势,精准监督单位“四风”易发问题,及时反馈报告群众反映和媒体披露的“四风”问题。相关职能部门对发现师生员工节日期间违反“四风”问题线索,需由校纪检监察机构调查处置的,应及时移交校纪检监察机构。校纪检监察机构将紧盯“关键少数”,紧盯节日“四风”顽瘴痼疾,强化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畅通举报渠道,把查办案件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对发现的“四风”问题彻查严处,并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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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信来访:校纪检监察机构综合业务室(南三楼418)


    校纪检监察机构办公室

    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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