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费医疗报销流程(仅限于华科大国家网安基地校区在职教职工与网安基地校区在校学生)
1.患者在国家网安基地校区医疗点(1号宿舍楼1106号)首诊就医,全额垫付医疗费后,留取门诊病历资料、协和东西湖医院医疗费发票及对应的费用清单等公费医疗报销材料。
2.因病情特殊或校区医疗室条件有限,需转诊到协和东西湖医院的门诊患者,在医疗点开取转诊单,可免费乘坐救护车前往协和东西湖医院。根据病情需要,医疗点值班医生可酌情开具转诊单,转往其他定点医院诊治(定点医院信息详见《华中科技大学公费医疗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14]3号)第4条)。医疗点开具的转诊单需加盖有医疗点专用章方可生效,转诊单仅限一次就诊,未使用的转诊单一个月后失效。
3.教职工的门诊/住院医疗费、学生门诊医疗费先由患者全额垫付,后行公费医疗报销。医疗费用报销的申办手续可选择前往主校区校医院老门诊三楼公医办,工作日(非寒暑假期间)均可办理;亦或在网安基地校区值班点(明德楼A425),校医院上门报销时段集中受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门诊费用的公费医疗报销所需提交材料
(1)转诊单(由网安基地校区医疗点或主校区校医院开具。仅基地校区医疗点门诊就医的材料无须提供转诊单。)
(2)医疗费发票(若急诊需盖急诊章)
(3)费用明细清单(与发票金额一致,并一一对应)
(4)门诊病历或复印件(在基地校区医疗点就医的病历需加盖医疗点专用章)
(5)校园卡复印件
5.住院费用的公费医疗报销所需提交材料(仅限教职工)
(1)转诊单(由网安基地校区医疗点或主校区校医院开具)
(2)医疗费发票(若急诊需盖急诊章)
(3)费用明细清单(与发票金额一致,并一一对应)
(4)出院小结
(5)校园卡复印件
6.注意事项
(1)大学生住院医疗费用参照大学生医保报销流程,无须转诊与公费医疗报销手续。
(2)在职教职工因病情紧急在医院急诊住院者,须入住五个工作日内凭入院相关材料,到基地校区医疗点补开转诊单。医疗发票加盖就诊医院急诊章。
(3)医疗发票有效期:就诊日期一年内均可报销。
(4)学生意外受伤、狂犬疫苗等费用公费医疗不予报销,可通过入校时自愿购买大学生补充医疗保险(学平险)理赔。(详见下文的学平险报销提交材料)
二、大学生住院医保报销流程
1.患者到国家网安基地1号宿舍楼1106号协和东西湖医院医疗点就医。
2.因病情特殊或校区医疗室条件有限,需转诊到协和东西湖医院的住院患者,可免费乘坐救护车前往协和东西湖医院。医院将根据患者病情留院或者转武汉市医保定点医院住院治疗。
3.学生须购买当年的武汉市大学生医保,2024年度大学生医保费是380元/年/人。住院时出示医保电子凭证(微信搜索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即可使用),出院时按照武汉市居民医保报销,结清自付部分即可。未购买大学生医保的学生所产生的医疗费用个人自理。
4.学生寒暑假或实习期间在外地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可下载国家医保服务APP进行异地就医备案,出院时按照异地就医结清自付部分费用即可。因特殊情况现金垫付的,需提交相关材料到基地校区综合办公室(明德楼A425)校医院值班点,校医院集中时间受理送医保中心报销。
5.大学生医保住院现金垫付需提交材料
(1)住院发票原件
(2)住院费用汇总清单(跨12月31日---1月连续住院的,需以12月31日为节点分开费用汇总清单)
(3)全套住院病案【住院病案首页、出院记录或小结、长期医嘱、临时医嘱、手术记录、麻醉记录(手术患者附报)、住院期间全部检查报告单】
(4)身份证、学生证、银行卡(备注开户行、行号)复印件各一张
(5)个人情况说明院系盖章(未按医保规定结算的需提供此证明)
6.学生可自愿购买学平险70元/年,可享受门诊意外医疗费报销以及大学生医保住院报销后的二次报销。需提交相关材料到基地校区综合办公室(明德楼A425)校医院值班点,校医院集中时间来受理。
7.学平险报销需提交材料
(1)住院报销材料:
①住院发票原件、费用汇总清单
②出院小结(骨折患者附放射报告单)
③本人身份证、学生证、银行卡(华科校内卡)正反复印件各一张。
④因意外受伤住院需附情况说明院系盖章。
(2)门诊意外需提交材料:
①门诊发票原件、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复印件
②本人身份证、学生证、银行卡(校内卡)正反复印件各一张
需了解公费医疗及医保相关政策,可登录华中科技大学医院官网http://hospital.hust.edu.cn/ylbx1/ybsb.htm查询,或者电话咨询:
公费医疗办公室:027--87543394
医保办公室:027-87558353